「輔仁大學中國古籍整理學程」學分修畢審核表 姓名:(中) 原學系: 學號: (英) 出生年月日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 一、抵免部份 (附上申請時之抵免表一份,需蓋有學程章) 必修 學分、選修 學分。總計抵免_ 學分。 二、修習部份 (附上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) 學程科目(不得簡稱) 選別 學分 審核結果 粗線部份由審核單位填寫 113 學年度 第 2 學期 修畢 結業資格: □99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之同學:必修12學分、選修8學分 □100-102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之同學:必修12學分、選修8學分(文學院各系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設程,圖資系學生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)。 □103-104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之同學:必修8學分、選修12學分(文學院各系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設程,圖資系學生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)。 □105-108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之同學:必修8學分、選修12學分(文學院各系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設程,圖資系學生除「古籍保存與維護」、「古籍資源管理」、「古籍整理與利用」三門課程之外,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)。 □109-113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之同學:必修8學分、選修12學分【1.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。2.圖資系學生除了「古籍保存與維護」(108學年度已改名為版本學與古籍保護)、「古籍資源管理」、「古籍整理與利用」三門課程之 外,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3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五經思想:易經」,不得與中文系「易經」、哲學系「五經思想」同時認定。4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清代哲學研究」不得與「清代哲學」同時認定。5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先秦道家哲學」不得與「道家哲學」 同時認定。】 審核結果: 必修 學分、選修 學分,總計_______學分。 審核結果: □ 通過 □不通過 (通過者核發學程證書) 院長簽章 學程章 附註:依輔仁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「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中,至少1/2比例之學分數不得為學生主系、所、雙主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學分。」